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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新区发布创新举措“行政许可标准化”

(记者 韩扬)昨日上午,“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发布会第二场举行,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发布新区又一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行政许可标准化”。

新区发挥先行先试优势,在行政许可中引入标准化理念,力求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以标准化提高服务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并逐步普及和推广。新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于2017年底启动,今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行政许可标准54项,其中行政许可服务标准10项,服务指南22项,业务手册22项,全部标准公开在大连金普新区政府网站上。

根据发布,此次行政许可标准化核心内容是建立了行政许可服务标准体系,补充完善了部分行政许可服务标准,******系统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的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

据介绍,目前涉及行政许可服务的各类标准总计90项,其中,服务基础标准38项,服务提供标准27项,服务保障标准25项。按照标准等级来分,国家标准35项,行业标准1项,自主制定的标准54项,自主制定的标准占体系总标准数的60%,自主制定的标准总字数达130多万字。

在27项服务提供标准中,包括22项服务指南和5项服务要求标准,其中2项国家标准,市场监管所窗口的管理没有覆盖到,因此补充了3项标准,都严于国家标准,主要是针对市场监管服务窗口细化工作要求,提升服务质量。标准中对保障实施一次办结明确要求制定6项制度,即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顶岗补位、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和容缺受理制度;提出3项服务要求,即咨询服务、现场服务和送达服务。另外,创新性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例外审批管理规范》,规定了对申请人提出的不符合现有许可要求的行政许可事项,如果能够通过事后监管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等措施加以纠正或弥补,并采用例外审批工作流程给出许可结果的审批行为即为例外审批。例外审批管理,重在创新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

服务保障标准25项,包括22项业务手册和3项投诉、评价管理标准。业务手册规定了各项行政许可业务的办理依据、办理流程等各种操作方法;3项投诉、评价管理标准中有2项国家标准,规定了窗口评价和投诉处置的基本要求。在此基础上,又结合实际制定了《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评价规范》,对标准化工作指标和行政许可服务指标进行分类设置,还将社会评价和投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纳入评价指标体系。

新区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已取得一定效果,如开创出3项“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业务,即公司设立+食品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设立+小餐饮经营许可,个体工商户设立+食品经营许可。以公司设立+食品经营许可的办理为例,通过标准化优化业务流程,两项许可由原来承诺的9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实现企业办事“进一扇门、到一个窗口、交一次材料、跑一次腿”。新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逐步探索扩大推行“同城通办”“一次办结”“例外审批”以及“一窗受理、并行办理”“一窗受理、内部流转”等新的服务形式,让群众一次递交材料、一次办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探索出一条可借鉴可复制的金普模式,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责编: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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